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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去年8月,我市连续发生两起特大火灾事故后,各级、各部门采取了有力的措施,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排查整改了一大批火灾隐患。但是,火灾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今年1-9月全市就发生火灾432起。冬季即将来临,用火用电增多,历来是火灾的高发期,各种致灾因素也随之增多,消防工作任务仍十分艰巨。为切实抓好我市今冬明春的消防工作,努力预防火灾发生,减少火灾危害,有效地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和人身安全,为我市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制定措施
  加强和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竭力预防火灾事故发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构建和谐社会,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一定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今冬明春消防工作。要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认真分析研究制约当前消防安全的瓶颈问题,以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重点,及早部署,认真落实,务求实效。要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农村小集镇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队伍装备建设,努力提高抗御火灾的能力。
  二、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公民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公民防范火灾的自觉性
  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是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有效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的最根本途径。各级、各部门要以“119”消防宣传日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种消防安全宣传资源,大力宣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常识和自救逃生基本技能,全面增强公民消防安全意识,努力减少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应及早谋划,狠抓落实。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开展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发挥传播快、范围广等优势,加强对消防公益事业的宣传,逐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今冬明春,要把农村消防安全宣传作为消防安全宣传的重中之重,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大力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在继续抓好“两类”场所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的基础上,抓好酒类行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法人代表、保卫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同时,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抓好农村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以点带面提高农村的消防安全工作水平,增强广大农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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