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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同意信阳市平桥区兴建黑马石公墓的批复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同意信阳市平桥区兴建黑马石公墓的批复
(豫民文〔2007〕148号)


信阳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拟建平桥区黑马石经营性公墓的请示》(信民办〔2007〕13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平桥区民政局利用平桥办事处黑马石村荒山瘠地兴建黑马石公墓,公墓占地面积200亩。你局要切实负起监管责任,督促平桥区民政局和黑马石公墓,认真遵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民政部《公墓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我省有关公墓管理的规定,认真搞好墓区规划和建设,节约使用土地,控制墓穴面积,加强公墓管理,规范公墓营销活动,注重社会效益,服务殡葬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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