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一五”期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十大工程”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

  (三)百万农民培训工程
  6.农村劳动力参培率。按照到2010年全省完成农村劳动力培训1200万人次的要求,把 2010年农村劳动力参培率定为50%,每年平均培训10%。考核资料以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抽样调查数据和有关部门统计数据为准,由省农村劳务输出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分别负责具体考核工作。
  7.年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培训率。按照“十一五”期间转移培训150万人的要求,每年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中接受培训比例的指标值定为60%以上。考核资料以省农村劳务输出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抽样调查数据为准,由省农村劳务输出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考核工作。
  (四)城乡规划全覆盖工程 
  8.“三类村庄”建设规划完成率。是指规模较大、历史文化遗存较丰厚及地形地貌较复杂“三类村庄”的建设规划完成情况。按照规划先行的要求,2010年的目标值定为100%。考核资料以建设部门统计数据为准,由省建设厅负责具体考核工作。
  9.农民新建、翻建房屋建到规划居住点的比例。依据镇村布局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加强农村建房规划管理,确保农民新建、翻建房屋100%建到规划居住点上。考核资料以建设部门统计数据为准,由省建设厅负责具体考核工作。
  (五)农村道路通达工程
  10.已建成农民规划居住点通灰黑路面和行政村通等级公路比例。根据要求,对列入镇村布局规划中已建成的农民规划居住点全部通沥青路面或水泥路面,对适宜通公路的行政建制村全部通四级或四级以上的等级公路。2010年目标值定为100%。考核资料以交通部门统计数据为准,由省交通厅负责具体考核工作。
  11.符合通车条件的行政村和已建农民规划居住点客运班车通达率。按照全省行政村的班车通达率已达到92%的实际情况测算,2010年指标值定为99%以上。考核资料以交通部门统计数据为准,由省交通厅负责具体考核工作。
  (六)农村清洁工程
  12.农村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率。农村地表水环境质量综合反映农村河道清淤、农村改厕、生活污水处理及工业污染源治理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农村环境整治的效果。根据环保部门按各类河流监测断面数加权平均计算,全省农村地表水水质达标率现状为:苏南40%,苏中、苏北55%。据此,2010年目标值定为:苏南60%以上,苏中、苏北70%以上。考核按照《江苏省农村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实施方案》规定监测的数据为准,由省环保厅负责具体考核工作。
  13.农村垃圾收运率。是指农村生活垃圾通过组保洁、村收集、由乡镇运转到集中处理场进行集中处理的比率。苏南地区,基本建立运行有效的垃圾收运体系,农村生活垃圾通过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后,基本集中处理;苏中地区,初步建立运行有效的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的垃圾收运体系;苏北地区,尽快形成垃圾收运体系的基本框架,消除垃圾“三边”乱堆的状况。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苏南地区2008年实现目标,苏中地区2009年实现目标,苏北地区2010年实现目标。考核资料以建设(环卫)部门的统计调查数据为准,由省建设厅负责具体考核工作。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