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关于大力发展劳务输出问题
(一)要认真落实省委关于“三个基地、一个后花园”的战略定位,大力发展劳务输出。和为扩大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的重要措施,坚持城乡统筹,积极引导城镇失业人员、下岗职工和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加大城镇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劳务输出的力度。努力开辟省外、国外两个市场,扩大劳动输出规模,使扩大劳务输出成为我省缓解城镇就业压力和加快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
(二)建立劳动输出目标责任体系。要把劳动力资源基地建立作为贯彻省委省政府的经济发展战略部署,促进我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放在当前经济工作的突出地位,把做大、做强劳务输出作为一项新兴产业纳入经济发展规划,进行精心组织和设计,建立劳务输出目标管理责任体系。各设区市应成立由当地政府领导负责,劳动保障、计划、农业、科技、建设、水利和发展研究中心等部门组成的开发就业指导小组,建立劳务输出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通过量化劳务输出目标任务,将劳务输出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到实处。
(三)实行劳务输出的市场化动作、规模化经营和一体化服务。要依托现有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等职业培训机构,特别是县级职业培训机构,积极开展对劳务输出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技术技能水平,同时按照国家大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规定,在劳务输出人员中,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高劳务输出人员的就业竞争能力。各地要积极开展流动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确定一批职业培训基地,建立人力资源库。从事流动就业服务的职业介绍机构要联合职业培训基地或相关培训机构,组成劳动输出联合体,实行用工信息、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组织劳务输出的一体化服务,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
(四)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要按照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要求,尽快形成以中心城市为依托,全省互联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完善劳动力市场服务功能,发挥劳动保障部门引导劳动力流动的主导作用。要进一步做好劳务输出的基础管理工作,健全劳务输出组织服务机构,抓好乡镇劳动服务站的建设,发挥“源头”作用。掌握城乡劳动力年龄、文化程度、职业技能、就业状况,为外出人员建档建卡、登记造册、提供信息、组织培训。加强驻外劳动机构的管理,发挥其内引外连、信息交流、跟踪服务的作用,巩固劳动协作网络,做好务工人员的跟踪服务工作。
(五)加强劳务合作,开辟劳务输出市场。在继续巩固粤闽浙劳务输出市场的同时,要积极开拓苏沪市场,在建立赣沪劳动保障全面合作的基础上,与广东、北京、浙江、福建等省市建立劳务输出的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强与西部有关省市区的联系,建立信息交流和沟通制度,以重庆、成都、昆明、西安等大城市和新疆部分地区为劳务输出主要市场,开展向西部的劳务输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