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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宣传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宣传提纲》的通知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宣传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宣传提纲》的通知
(赣宣字[2002]83号)


  现将中共中央宣传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宣传提纲 》 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宣传工作提出以下意见,望一并贯彻 执行。
  一、要充分认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扩大就业,促 进 再就业,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关系国家的长治久安,不仅 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 义。要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全国、全省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进 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开展各项工作,结合全省 即将开展的再就业政策宣传咨询日活动,运用多种宣传手段,采取各种宣传方法,把有关就 业和再就业政策原原本本地告诉广大群众。要通俗易懂地做好政策阐述工作,使党中央、国 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精神深入人心,促进全省下 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顺利进行。
  二、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积极主动地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宣传。为进一步加大再就业宣传力度,推动我省再就业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省委宣传部 下发了《关于再就业宣传报道工作的安排意见》(赣宣发[2002]7号)、《关于进一步做 好再就业宣传报道工作的意见》(赣宣发[2002]8号),对做好全国和全省再就业工作会 议精神的宣传,进行了具体的组织安排,各级新闻单位要制订宣传报道计划,继续开辟专栏 专题,认真搞好报道。要集中宣传中央和省里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全省再就业工作 会议精神,把各级党委、政府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和《通知》的精神上来,动员社会各 方面的力量投入到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中来,重点宣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 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重要政策措施,特别是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扶持政策,引导社会 各有关方面认真执行各项政策,宣传各级党委和政府积极贯彻落实《通知》精神,认真执行 有关政策,热情为下岗失业人员排忧解难,在加强对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领导、开发就业岗 位、增加就业机会、加强就业服务、开展就业培训等方面好的做法和好的经验;宣传下岗失 业人员实现再就业过程中转变观念、自强自立、艰苦创业的先进典型,积极引导下岗失业人 员解放思想,增强信心,克服困难,努力实现再就业。与此同时,各新闻单位还要开展对再 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不落实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舆论监督,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营造一个良好氛围。
  三、要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核心作用,认真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下 岗 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涉及每个下岗失业人员切身利益,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每个下岗 失业人员的具体情况都有所不同,遇到的问题也不一样,必须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基 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在 实施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下岗分流和再就业工作过程中,必须把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促进就业和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基层党组织的主要任务。要向下岗失业人员大力宣传中央和省 里的有关方针政策,引导他们了解政策出台的背景,支持企业改革;引导他们了解就业和再 就业政策的具体内容,充分利用这些政策,更快地实现再就业。要密切与下岗失业人员的联 系,关心他们的疾苦,倾听他们的呼声,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及时做好理顺情绪、化解矛 盾、促进稳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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