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开展技能岗位对接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劳社就[2005]23号)
各设区市劳动保障局:
现将《江西省开展技能岗位对接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本地实际贯彻落实。
江西省开展技能岗位对接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开展技能岗位对接专项服务活动的通知》(劳社部函[2005]35号)精神,为促进各类院校、培训机构毕(结)业生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缓解企业尤其是工业园区企业招工难问题,定于5-7月,开展以“满足企业急需,服务技能人才”为主题的技能岗位对接专项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服务对象
1、为企业服务。面向急需技能劳动者的各类企业,尤其是当地工业园区企业,开展专项的信息和招聘服务。凡要求招用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具有初级工以上职业资格劳动者的岗位(以下简称技能岗位)信息,可免费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相关互联网站上发布。
2、为各类院校毕(结)业生服务。面向高等院校、中等职业院校(中专、技校、职高)和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毕(结)业生,开展专项的就业服务,免费发布个人求职信息,开展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对已进行失业登记的毕业生,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至少提供1次个别职业指导,并主动为其提供岗位信息和推荐服务;对其中愿意参加职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要帮助联系用人单位,安排见习。对我省和外省江西籍未就业的2003届以来的高校毕业生,有就业和创业愿望、在毕业地或入学前的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了失业登记的,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对其进行免费培训和推荐就业。
3、为参加技能培训的劳动者服务。为全省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开展免费技能培训,按规定视情况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面向参加技能培训人员,开展专门的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凡按规定参加技能培训和取得《职业资格证》、《就业培训合格证》或《创业培训合格证》的劳动者,可免费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相关互联网站发布个人求职信息,在培训期间安排1次职业指导,并主动提供岗位信息,免费提供职业介绍服务。
二、开展技能岗位对接专项活动具体安排
这次活动时间为5-7月,分三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