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西宁市2007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7、市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整合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报省国土资源厅申请检查验收。

  (二)继续深入开展砂石粘土开采专项整治工作

  市区粘土砖厂粘土矿山关闭工作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要保持高压态势,防止反弹。同时要继续调查、摸底,对影响铁路、公路交通运输安全、影响生态环境建设、破坏耕地的砂石、粘土矿山要全部关闭。各区县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于2007年6月22日前将砂石粘土开采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报市整规办;于2007年8月26日之前将实施情况自查报告报市整规办;2007年8月27?9月2日,市整规领导小组组织对各区、县砂石、粘土开采专项整治工作作进行检查;9月25日之前,市整规办将对全市砂石、粘土开采专项工作情况总结上报省整规办。

  (三)抓好新机制新制度的建立完善和落实工作

  1、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对照《青海省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暂行规定》(青政[2006]47号)文件要求,对矿业权审批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改正,不断完善矿业权审批管理。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将自查结果于7月20日之前报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由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于7月31日之前向省整规办总结上报全市自查情况。

  2、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认真落实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深化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06]694号)精神,矿业权人必须按规定足额缴纳矿业权价款和使用费,必须按规定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全面完成到期的采矿权有偿处置工作。

  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制度,切实做好煤炭补偿费征收与回采率挂钩试点工作,提高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率,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益。

  3、完善矿业权市场管理,加强矿业权市场建设,规范矿业权转让行为,加强市场运行的监管和服务。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能,进一步完善探矿权和采矿权审批、项目核准、生产许可、安全许可、环评审查、企业设立等各项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制度,严格市场准入标准。

  4、完善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年度检查和矿山储量动态监管,强化日常监管,实行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查处相结合的监管制度,逐步形成定期年检和动态巡查相结合、现场督察与案件查处相结合,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的监管责任体系。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