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西宁市2007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2007〕11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市国土资源局制定的《西宁市2007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六月十九日
西宁市2007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
开发秩序工作方案
2007年是全面完成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各项目标任务的最后一年,也是建立完善矿业开发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创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新局面的重要一年。各区、县要在2006年整顿和规范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改革创新、完善制度,确保我市如期全面完成省国土资源厅等厅、局、委《关于印发<青海省2007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青国土资矿[2007]76号)明确的各项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续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青海省矿产资源整合总体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07]47号)和青海省国土资源厅等厅、局、委《关于印发〈青海省2007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青国土资矿[2007]76号)文件精神,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积极稳妥地推进整合工作,优化资源配置,实现矿山合理布局,形成以中型以上企业为龙头,大中型企业协调发展的矿产资源开发新格局。加强新制度建设,基本建立规范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增强我市矿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
2007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巩固和扩大治乱工作成果,完成首批资源整合重点任务;开展砂石粘土的开采专项整治工作,使我市建材非金属矿山企业“多、小、散、乱”的局面得到逐步改善;矿山布局进一步合理优化,矿区开发规模与资源储量规模适宜平衡;乱采乱挖、浪费和破坏矿产资源、污染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矿产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