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定期报表
(1)从2005年定报开始,“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层标准表”月报(SD-H001表)中的基层表编码由18位改为14位。其中:前九位为“行政区划”码,第十、十一位为“开工年份”,最后三位为“项目顺序”码。2004年年报保持不变,仍为18位码。
(2)取消“农村私人固定资产投资情况”(H410表)及“农村非农户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H710表)。
(3)“城乡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H201表)月报表变更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层标准表”(SD-H001表)月报表;“城镇和工矿区私人建房情况”(H407表)变更为“深圳市私人建房情况”(SD-H002表)月报表。
(4)“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层标准表”(SD-H001表)月报表中增加“本月完成投资”;“深圳市私人建房情况”(SD-H002表)报表中增加“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层数”指标。
(5)2005年定期基层报表概况部分及定期综合报表中,建设性质分组中的“改建”调整为“改建和技术改造”。2004年年报维持不变。
(6)2005年定期基层报表中,概况部分取消分组标志:识别码、项目规模。
(7)对现有年报制度中新增生产能力目录进行精简。
(8)从2005年定报起,取消“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小型划分标准”。
(二)房地产开发
1、年报
各项年报表式以《深圳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为准。
2、定期报表
(1)根据国家统计局要求,取消“2004年深圳市房地产企业主要财务指标”(H523表)季报表。
(2)为了保持月报与年报数据的衔接,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无论是否有开发投资工作量,都需报送月报。
(3)“二○○四年深圳市房地产项目统计月报(一)”(SD-HF002表)中增加“本月完成投资”;“二○○四年深圳市房地产项目统计年报”(SY-HF001表)、“二○○四年深圳市房地产项目统计年报月报(一)”(SD-HF001表)中增加空置面积按户型的分组以及项目地段指标。
(4)房地产开发企业基层数据库资料的上报时间为月后5日前。
为满足国家和省宏观管理的需要,对一些热点问题和社会公众关心的问题,将对资质等级二级以上的联网直报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不定期网上问卷调查。
(三)建筑业
建筑业所有报表中价值量指标的计量单位均由“万元”调整为“千元”。
1、年报
各项年报表式以《深圳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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