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加快地方统计法规的修订和统计立法工作。根据适应建设国际化城市统计战略的需要,对新形势下的统计地位、社会关系、统计规则等问题科学地加以确认、调整和规范,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做好《条例》的调研、论证和修订,积极争取今年报人大常委会审议。
29.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和查处力度。市、区两级统计执法检查要通过明确分工、重点来组织实施,市统计执法检查要在抓好影响较大、性质严重、情况复杂的大案要案同时,指导和帮助各区开展统计执法,并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各区统计执法检查要重点查处一批一般性的统计违法案件;要研究和建立统计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活动,发挥好统计应急执法队伍的作用。
30.积极开展统计质量检查与评估。要通过开展统计质量检查,探索GDP联审、专业统计数据评估相结合的审核方式,确保全市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
31.继续加强统计法制宣传。做好统计“四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全面完成“四五”普法任务。在全社会开展多角度、多层次的广泛宣传,使深圳成为统计执法的模范地方,成为尊重统计、群众统计法制意识最强、对统计工作配合最好的模范地区,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如实填报是天经地义的事的良好氛围。
32.严格统计调查项目管理。要继续在《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的总体精神下,坚持“科学、可行、合法、减负”的原则,充分发挥市行政大厅统计窗口的服务功能,严格审批流程、严格岗位责任,严格服务质量,并通过网络及对外公布操作指南,以实现申报审批统计调查项目的规范管理。
33.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落实岗位责任,抓紧修订完善《深圳市统计局工作制度》,用制度保证事业发展。
八、以人为本,切实加强统计队伍建设
34.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考核、交流制度,创新激励和监督机制,努力形成能挑重担、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集体。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完善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发挥作用的机制和环境,形成有利于人才成长、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
35.加强队伍建设。各级统计部门要紧密联系统计改革建设和统计系统党员队伍建设的实际,把党员的先进性教育与“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结合起来,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组织广大党员学习贯彻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发扬优良传统。要认真解决党员和党的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统计改革和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