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统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章制度》的通知
(深农普办字〔2006〕4号)
各区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使农业普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深圳市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参照广东省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做法,制定了《深圳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章制度》,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七月十三日
深圳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章制度
一、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一)深圳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办公室”)是深圳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办公室由市统计局、农林渔业局组成,办公地点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全市农业普查的组织和协调。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的单位各设一名联络员。
(三)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6名,成员若干名。办公室 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负责办公室的全面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并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分管领域内的工作。办公室成员协助主任、副主任、组长工作,并受主任、副主任、组长委托,负责处理有关方面的工作。
(四)办公室下设三个工作组,具体承担农业普查的各项工作,分别为综合协调组、现场调查组、数据处理组。各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具体分工如下:
综合协调组:负责农业普查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如文件起草,会议安排,文件管理,简报编发,预算编制,工作进度安排;组织实施农业普查宣传动员,负责对外联络,组织新闻媒体对农业普查进行宣传的报道;数据开发,课题招标,出版普查资料,组织执法检查。
现场调查组:按照全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和工作细则以及普查员培训教材,补充制定普查中涉及的具体统计标准,修改补充我市的培训教材,培训现场调查人员;组织现场调查和手工汇总工作,检查、督促现场调查执行情况;负责评估普查数据质量和主要数据的误差范围,组织全市开展各个阶段质量控制和质量验收、普查事后质量抽查等工作。
数据处理组:负责农业普查的计算机及录入设备配置,软件开发,数据录入,数据传输,数据审核,数据汇总及数据库建设,农普网站建设、技术维护、上网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