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表彰全省劳动争议仲裁和调解工作先进集体优秀个人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的决定
(赣劳社仲[2005]10号)
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指导下,我省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和调解工作组织及其工作者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从强化组织建设、机制创新、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整体推进劳动争议仲裁和调解工作,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涌现了一大批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各类企业逐步重视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着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涌现出了一批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模范企业。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经各设区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推荐,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评审,并经社会公示,特表彰一批全省劳动争议仲裁和调解工作先进集体优秀个人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力争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同时,希望全省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和调解工作组织、个人及企业以他们为榜样,扎实工作,锐意进取,积极投身于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中,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而努力奋斗。
附件:江西省劳动争议仲裁和调解工作先进集体优秀个人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名单
二OO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江西省劳动争议仲裁和调解工作先进集体优秀个人
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名单
一、全省优秀劳动争议仲裁员:(29人)
王 静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张 鹰 江西省企业家协会
谌杏梅 南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邓振威 新建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熊任凌 南昌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刘华金 九江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万 强 九江市总工会
李锏明 彭泽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蒋云海 景德镇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方阳水 景德镇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