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表彰2006年度劳动争议仲裁先进集体和优秀劳动仲裁员的决定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表彰2006年度劳动争议仲裁先进集体和优秀劳动仲裁员的决定
(赣劳社仲[2007]2号)


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2006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真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劳动争议仲裁处理工作,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开展2006年度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和优秀仲裁员考核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过各市、县自查、复查,在推荐先进集体和优秀仲裁员的基础上,经省劳动保障厅、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考核评审,决定授予上饶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等23个单位“2006年度全省先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荣誉称号,授予朱刚等29位同志“优秀劳动仲裁员”荣誉称号,发给奖牌或证书,予以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力争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全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仲裁员要向“全省先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优秀劳动仲裁员”学习,以他们为榜样,努力工作,锐意进取,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平安江西作出积极的贡献。

  附件:2006年度全省先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优秀劳动仲裁员名单

  二00七年二月十六日

2006年度全省先进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和优秀劳动仲裁员名单

  一、2006年度全省先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上饶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宜春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南昌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九江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抚州市劳动仲裁委员会、赣州市劳动仲裁委员会、西湖区劳动仲裁委员会、青云谱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瑞昌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乐平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上栗县劳动仲裁委员会、分宜县劳动仲裁委员会、余江县劳动仲裁委员会、兴国县劳动仲裁委员会、定南县劳动仲裁委员会、安远县劳动仲裁委员会、丰城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广丰县劳动仲裁委员会、弋阳县劳动仲裁委员会、遂川县劳动仲裁委员会、新干县劳动仲裁委员会、广昌县劳动仲裁委员会

  二、2006年度优秀劳动仲裁员

  张丹芹、张 鹰(江西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