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要将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好本区域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情况的调查工作,为下一步政府制定保障措施奠定基础;加强对辖区内房管、建设、房改、民政及街道、乡、镇的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按时完成调查工作;对开展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工作进行宣传,如:印制横幅、标语等。
(二)市房管局:组织对各区、市、县调查人员进行培训;负责编制调查统计软件系统及软件安装;与市民政局共同编制印刷调查和统计表格;做好已纳入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的住房情况调查工作;对调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积极配合各区、市、县搞好调查工作。
(三)市民政局:配合房管部门参与对各区、市、县调查人员的培训及软件安装;负责发放调查表格;督促、指导各区、市、县民政部门低保工作人员对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情况进行逐户调查核实,填写《贵阳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表》及调查数据的录入。
(四)街道、乡、镇:负责对《贵阳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表》进行审核确认,将调查情况录入微机,填写辖区《贵阳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汇总表》(见表一、表二);督促、指导辖区内低保工作人员进行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核实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 前期准备工作阶段2005年9月20日至10月19日
1、动员培训:由市房管局负责召开全市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动员大会。参会人员为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调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区、市、县房管、建设、房改、民政、街道、乡、镇有关负责人及云岩、南明两区社区低保工作人员一名。
对各区、市、县房管、建设、房改、民政及街道、乡、镇有关负责人进行调查工作培训,讲解调查的步骤、方法和《贵阳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表》的填写要求,了解入户调查的基本常识。
2、做好宣传。邀请中央、省驻筑新闻单位、市各新闻媒体要加强对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工作进行宣传。各街道、乡、镇要对辖区内最低收入家庭进行耐心的政策讲解,包括调查目的、调查方法、调查内容等,争取理解和支持。
(二)调查实施阶段(2005年10月25日至12月5日)
1、入户调查。各区、市、县民政部门组织低保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的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情况进行逐户调查,同时认真核对房屋产权证、租赁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根据调查情况,调查人员按照填表说明填写《贵阳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表》,经被调查人签字确认后,报街道、乡、镇进行审核。(须于2005年11月20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