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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房管局、市民政局《贵阳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房管局、市民政局《贵阳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筑府办通〔2005〕85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市房管局、市民政局《贵阳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五年十月二十日

  贵阳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工作方案

  根据建设部、民政部《关于开展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的通知》(建住房函〔2005〕218号)规定,按照省建设厅、省民政厅《关于转发<开展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的通知》(黔建通〔2005〕252号)要求,结合我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情况和廉租住房工作实际,为较好完成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调查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要求

  为切实保障我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按照建设部、民政部的通知要求,开展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是全面掌握我市廉租住房需求情况,编制住房发展规划,健全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完善最低收入家庭救助制度的基础工作,对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是我市建设生态经济市和“大贵阳”的重要举措之一。各区、市、县房管、建设、房改和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各负其责,深入扎实地做好调查工作,摸清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情况,掌握廉租住房需求。

  二、调查主要内容及方式

  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此次调查的范围、指标以及调查方式作如下规定:

  (一)调查范围

  我市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以下简称低保家庭)。

  (二)主要指标

  1、最低收入家庭基本情况,包括家庭人口、户主类型、享受低保时间等。

  2、最低收入家庭居住状况,包括房屋坐落位置、居住状况、房屋结构、房屋面积、房屋类别、房屋成套、房屋设施等。

  3、享受廉租住房保障情况,包括是否享受廉租住房保障、享受廉租住房保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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