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加强河道设施维护管理和污染源控制。
加强南明河两岸及景点地段的浮雕、小品、绿地、护栏桌椅、果皮箱垃圾池等设施的日常管理,随时保持整洁完好和沿岸及河面清洁,夜间亮灯率96%以上。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河道管理处
(十)整治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持续进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工作。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培训和对行人交通安全意识的教育。在创建B类城市二等管理水平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对市区主次干道、区(市、县)城镇主要街道以及公路交通秩序进行综合整治。从严从重重点整治车辆乱停乱放、超速超载、随意调头、闯灯越线、随意鸣笛、车容车貌肮脏、不达标排放尾气及行人乱穿马路等行为,完善和规范交通设施的管理。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交警支队、区(市、县)交通局
(十一)涉及市政各类设施的管理、维护要对残缺、破损、废弃、脏乱等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设备设施要进行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各类设施设置责任单位
(十二)取缔主干道和重要景观地带的违章占道修车点,规范客、货运市场的管理。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交通局
(十三)按照“城中村”规划和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制定拆除违法建筑的具体实施办法,为明年“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全面启动做好准备。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建设、国土、城管、环保、工商、公安、民政等部门
(十四)明确相关区政府为责任单位,主动与辖区内高等院校作好对接逐校(院)研究突出问题,立即集中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重点依法查处违法建筑;整顿规范网吧、酒吧、歌舞厅、饮食摊点等各类经营场所;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做好环境卫生保洁,清除卫生死角。力争实现2005年10月30日前,各高校周边环境、秩序有明显改善。
责任单位:各相关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区城管局、规划局、环保局、工商局、卫生局、文化局、公安局、交警支队
七、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5年6月1日至6月20日,全方位进行宣传发动,在人民广场召开万人誓师大会,在全市形成强大声势和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