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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争创文明城市共建美好家园”行动计划的通知


  2、市政道路建设、管网改造、绿化施工现场,应按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进行围场作业,及时清除废弃物。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林业绿化局、市政工程管理处

  各相关管线单位,市、区城管综合执法队伍

  (六)加强各类户外广告标牌管理。

  1、清理拆除沿街高大建筑、在建工地以及跨街设置的各类商业布幅广告、标语。

  2、拆除破旧、脏烂等影响市容景观和安全的户外广告牌。

  3、坚决拆除新的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牌。

  4、采取多种形式,有效遏制主次干道、重要景观地带和窗口地段的“野广告”。

  5、按机场路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实施机场路的广告标牌整治工作。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区城市综合执法队伍、街道办事处(乡、镇)

  (七)加强环境卫生管理,整治卫生死角。

  1、主干道每日清扫作业在清晨7∶30(夏)8∶00(冬)分前结束,垃圾日产日清,全天候巡回保洁,路面见本色。

  2、加强背街小巷、社区楼群院落、城郊结合部的环境卫生管理,清除积存的暴露垃圾等卫生死角。

  3、按规范完成主、次干道果皮箱的设置工作,并随时保持整洁完好,无破损或残缺不全、垃圾外溢、垃圾焚烧等。

  4、城郊结合部的垃圾转运站(垃圾收集间、垃圾池、垃圾斗等)垃圾及时转运,无暴露垃圾。

  5、公厕指示标牌应按规范设置,随时保持完好整洁。

  6、各类垃圾(粪便)清运车辆干净整洁,装、卸符合作业要求,不得乱倒、乱卸、乱抛,密闭运输,无洒漏。

  7、主干道、景观地带、窗口地段的沿街门面必须长期保持干净、整洁。认真落实“门前三包”和垃圾袋装化管理。

  8、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各办事处社区组织辖区单位、居民每月开展一次大规模的卫生大扫除活动,并作为经常性工作内容坚持不懈。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区政府、区环卫站及相关街道办事处(乡、镇)

  (八)加强城市公交、客运管理。

  加强公交及社会客运车辆的车容车貌、发车秩序、运行秩序、站容站貌的日常管理。站牌设置规范,设施(含广告牌)完好,残缺破损的要及时修复,废弃站杆、站牌做到及时清除。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公交总公司、客运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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