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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争创文明城市共建美好家园”行动计划的通知


  副组长:李  忠(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金  磊(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延陵(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侯  楠(市文明办主任)

       班午林(市城管局局长)

       王守超(市林业绿化局局长)

       田  伟(市环保局局长)

       肖  跃(市工商局局长)

       沈可定(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杜  清(市规划局局长)

       杨  献(市直机关工委书记)

       郎建祥(市交通局局长)

       强仕超(市建设局副局长)

       孙晓庆(市公安局副局长)

       周虎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队长)

       韦建邦(市城市综合执法支队政委)

       蒋纪鸣(云岩区政府区长)

       夏  钢(南明区政府区长)

       刘崇荣(乌当区政府区长)

       田  平(花溪区政府区长)

       董兰杵(白云区政府区长)

       兰义彤(小河区政府区长)

       杨明晋(清镇市政府市长)

       宗  文(开阳县政府县长)

       石  洪(修文县政府县长)

       丁旭东(息烽县政府县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负责整个行动的督促、检查、协调工作,并建立城市管理工作例会制度,根据工作需要,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到办公室工作。

  主  任:李  忠(兼)

  副主任:金  磊(兼)

      李延陵(兼)

       班午林(兼)

      侯  楠(兼)

  成 员:聂  刚(云岩区政府副区长)

      董亚伟(南明区政府副区长)

      高卫东(小河区政府副区长)

      任永胜(花溪区政府副区长)

      刘本立(乌当区政府副区长)

      钮力卿(白云区政府副区长)

      胡体华(清镇市政府副市长)

      罗忠华(开阳县政府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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