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争创文明城市共建美好家园”行动计划的通知
(筑府发[2005]55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贵阳市“争创文明城市共建美好家园”行动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遵照执行。
二○○五年六月十六日
贵阳市“争创文明城市共建美好家园”行动计划
根据“贵阳市创建全省、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体方案”的要求,针对我市目前城市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拟用150天左右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争创文明城市、共建美好家园”行动,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文明程度,以实际行动迎接贵州省“黄果树”节和六省区市经济协调会议的等省、市重大活动的开展。为建设“大贵阳”和生态经济市、“做表率、走前列”,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经济社会的历史性跨越,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主题
加强城市管理;整治突出问题;提高管理水平;争创文明城市;共建美好家园。
二、目标
2005年实现省级文明城市目标;
2005年底实现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目标;
2008年力争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标准。
三、总体要求
按照“明确责任,重心下移,区县为主,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奖惩分明”的原则,在抓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基础上,重点针对我市目前城市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彻底整治,同时,通过“北部”增绿、六座桥亮丽、七条道路改造、原花鸟市场用地环境整治、三中地块改造、人行通道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着力提高市民公德意识、文明意识,实现市容市貌干净整洁、规范有序、环境优美、充满生机和活力,达到“四化”(净化、绿化、美化、亮化)标准,最终实现规范化管理的目标。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督促落实,确保整个行动顺利开展,成立贵阳市“争创文明城市、共建美好家园”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袁 周(市委副书记、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