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切实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责任在政府,关键在领导。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都要围绕建设法治政府这一宏伟目标,将依法行政贯穿于政府工作的整个过程。政府及各部门的行政首长是本地方、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要将《纲要》的贯彻实施纳入目标责任,实行目标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按照《纲要》的要求,市政府制定了《贵阳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具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各区、县(市)人民政府也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制定实施《纲要》的规划;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要根据《纲要》和市政府的《规划》,提出相应的落实措施,确保《纲要》的顺利实施。
四、精心组织、分步实施,强化检查,狠抓落实。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要求,联系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实际,确定不同阶段的重点,精心组织,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依法行政,做到有规划和年度安排。对每项工作任务,责任部门要精心组织,做好协调工作。有关部门要主动配合、积极参与、协同运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级人民政府要选择1-2个地方或部门作为贯彻实施《纲要》的示范点,以点带面,确保《纲要》的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和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的法制机构负责本地区、本部门贯彻落实《纲要》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并切实抓好督促检查工作。
五、自觉接受监督,完善监督机制,确保依法行政。
贯彻实施《纲要》,依法行政,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的工程。要确保《纲要》的实施,必须完善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监督。一是将政府工作置于党委的领导和监督之下,涉及依法行政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把市委的意图贯穿在政府工作中,并认真组织实施。二是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定期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三是涉及到依法行政的重大事项及时向政协及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通报,主动听取意见。四是自觉接受司法机关的监督,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五是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对新闻媒体披露的问题,市和区、县(市)政府及各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认真处理,接受舆论监督,改进政府工作。六是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加强内部层级监督,市和区、县(市)两级人民政府要定期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各级行政机关要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