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目标。按照《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七个具体目标,从现在起到2013年,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推进依法行政结合起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做到依法确保信息公开、政务透明和社会参与,建立和完善社情民意反映制度、重大事项公示制度、听证制度、专家咨询制度以及决策的论证制度和责任制度,基本建成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科学民主、公开透明的行政决策机制,行为规范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权责统一、监督有效的行政监督机制的法治政府。
二、工作任务及部门职责
贯彻落实《纲要》是一项全局性和长期性的系统工程,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明确工作任务,突出工作重点,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根据《纲要》精神,现就各部门重点工作任务作如下分工:
(一)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划和程序,建立健全领导、专家和群众相结合的民主决策机制,探索建立行政决策咨询组织。行政机关做出涉及全局性、长远性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决定土地、矿藏等资源的大规模开发利用项目,可能产生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大型建设项目等重大决策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前,应当进行可行性和合法性论证。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应当通过向社会公布,或者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鼓励公民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对行政决策的事项、方案选择等充分发表意见,建立完善新闻机构旁听政府常务会议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变更、修改或取消,必须经过集体讨论。逐步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政府办公厅、编办、监察局)
(二)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1、结合本市实际,把解决“三农”问题,推进新阶段扶贫开发,加快对能源、矿产、生物、旅游等优势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推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规范招商引资活动,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作为制度建设的重中之重,为我市各项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和有力的法制保障。(农办、财政局、经贸委、发改委、法制办及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