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要做好
《规定》宣传品的制作和发放工作,针对医疗机构及群众的不同需求,制作一批通俗易懂的宣传品下发到医疗机构和基层群众手中,帮助广大医务工作者和群众全面了解
《规定》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治理工作,是一项全方位的社会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各级要成立由政府领导任组长,各相关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切实抓好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
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负责组织好
《规定》的实施;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本系统B超操作人员和施行终止妊娠手术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及定期检查;组织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较严重地区的重点治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关爱女孩活动”,建立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的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对符合计生政策生育女孩的家庭特别是独女户、双女结扎户家庭实行奖励扶助。
卫生部门要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
母婴保健法》及
《规定》中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终止妊娠手术的有关规定,对从事B超操作、染色体检测及施行终止妊娠手术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好与计划生育部门的信息沟通。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建立终止妊娠药品流通的严格管理、监督制度,并定期检查,严禁终止妊娠药品在市场上自由流通。
三、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各级人口计生、卫生、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集中安排一段时间,组织相关人员全面深入学习
《规定》,深刻领会
《规定》的精神,把握基本原则,熟悉法规的各项具体规定,通过深入学习,增强法制意识,做到依法行政,正确执法、文明执法。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要统一执法文书,规范执法程序。市、县两级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开展经常性工作,依照执法程序认真查处违反
《规定》的人和事,做好执法文书的归类存档工作。有关部门每半年要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对辖区内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销售终止妊娠药物单位的抽样检查,对违反
《规定》的,按照各部门职责依法进行处理。对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突出的地方,要明确阶段性治理目标,实行重点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