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集中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筑府办发〔2005〕73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贵阳市集中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五年八月一日
贵阳市集中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公安部、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5〕24号)和省公安厅、省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集中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公通〔2005〕62号)精神和要求,为扎实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净化我市消防安全环境,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条不紊、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各级政府要从贯彻“十六大”精神,努力践行“三个代表”的高度,把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能,切实增强监督的强制力和惩处的威慑力,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按照“除患务尽保平安”的指导思想,坚持排查与整治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立足打持久战、攻坚战,采取有力措施把此项工作引向深入,倾全力在指导和推动商场市场专项治理工作中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严密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市人民政府成立贵阳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和抽查。
组 长:李 忠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金 磊 (市政府副秘书长)
谭效东 (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成 员:由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公安局、安监局、建设局、房管局、城管局、工商局、人防办、旅游局、广电局、监察局、文化局、气象局、市公安消防支队等单位和机构分管负责人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