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贵阳市“二环”办职责:市“二环”办是“贵阳市建设第二环城林带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承担全市“二环”建设工程的组织、协调、管理、督促检查和技术服务等职责。
六、实施方式
(一)国家退耕还林工程宜林荒山造林
区、市、县按照国家退耕还林的政策及技术规范编制实施方案和施工作业设计,报市退耕办、市“二环”办审批并组织实施。市退耕办、市“二环”办按照国家退耕还林工程和贵阳市“二环”工程的规范要求进行管理。在立地条件适宜的地块,按20%的比例设计种植经济林。
(二)市级退耕还林工程造林
按照《2005年贵阳市5000亩市级退耕还林实施意见》组织实施。
(三)无公害果树基地
由市农业局编制实施方案,有关区、市、县按照实施方案落实土地,并组织农户实施。市林业绿化局、市农业局共同按实施情况完善作业设计资料。
(四)义务植树
县级义务植树基地由区、市、县林业绿化局编制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市级义务植树基地由市“二环"办、市绿委办编制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七、工作要求及措施
(一) 实行工程规范管理
1、项目作业设计外业调查工作:认真做好小班外业调查,做到小班面积、地类判别和调查因子详实、准确。设计方案中的树种选择及配置、营造标准、质量等既要符合“适地适树”原则,又要满足生态景观功能的需求,同时必须注重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种植结构相结合。
2、落实建设用地工作:及时、有效地做好协调工作,落实工程建设用地。
(二) 完善运作责任机制
由于2005年“二环”林带营造林工程实行多项目捆绑、多渠道投入,涉及的部门多,应做好统一协调、密切合作、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以确保项目的实施。
各个项目管理和实施单位要制定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应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监督。要切实加强廉洁自律教育,使每一个同志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从思想上强化工程建设无“小事”的意识,注重形象、讲求实效。
(三) 强化工程质量管理
各工程区、市、县要明确督查人员。对担任督查的人员,要进行统一培训。督查人员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及时、有效地做好协调工作。要严把规划关、种苗关、整地关、种植关和管理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