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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2005年“二环”林带营造林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为实现市委、市政府建设生态经济市的总目标,取得快速绿化的效果,2005年继续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建设第二环城林带。营造林设计必须结合立地条件、区位特点,注重种植结构调整与农民增收相结合,在条件适合的区域和小班设计种植名、特、优、新果树。

  (一)与国家退耕还林工程宜林荒山造林捆绑实施荒山造林3万亩,按每亩150元的标准测算,需450万元。其中:国家投入50元/亩,计150万元,市级投入100元/亩,计300万元。

  (二)与市级退耕还林工程造林捆绑实施坡耕地造林0.5万亩,按《2005年贵阳市5000亩市级退耕还林实施意见》实施,不再重复投入。

  (三)无公害果树基地建设2万亩,由市农业局组织实施。从市级支农资金中用于林业的部分安排100万元与市农业局的项目经费捆绑运作。

  (四)义务植树1300亩。区、市、县义务植树基地自行安排经费。市级义务植树基地由于种苗规格大,建设标准高,种苗投入经费需250万元。

  (五)与国家天保工程封山育林捆绑实施4300亩,按每亩70元的标准测算,需30.10万元。

  其中:国家投入56元/亩,计24.08万元;地方匹配14元/亩,计6.02万元。

  (六)新造林管护5.16万亩(含2002年、2003年招标建设移交的新造林和义务植树基地),市、县两级投入120.67万元(按1:1匹配,市、县两级各60.34万元)。

  上述六项实际投入,总计950.77万元。其中:国家投入174.08万元;市级投入716.36万元;县级投入60.34万元。

  四、组织领导

  市直相关部门以及各区、市、县要切实加强对“二环”建设的领导,确保组织落实。要将 “二环”建设任务纳入各工程区、市、县年度目标考核。

  五、工作职责

  各级各部门职责明确如下:

  (一)市直有关部门职责:1、市发改委负责下达年度计划;2、市林业绿化局按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下达的年度计划,分解落实任务;3、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工程资金;4、市价调办负责落实相关的工程资金; 5、市农业局负责经果林的规划、设计,纳入无公害果树基地规划。并负责种苗质量把关、技术培训及全程技术服务等工作。

  (二)工程区、市、县 的职责:区、市、县是“二环”建设各项目实施的主体,负责组织县级林业绿化、农业等相关部门和乡(镇)切实按规划落实建设用地;负责施工现场的督促检查、质量把关、技术服务及群众的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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