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2005年“二环”林带营造林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筑府办发〔2005〕7号)
“二环”林带建设各工程区、市、县,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贵阳市2005年“二环”林带营造林工程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五年一月十九日
贵阳市2005年“二环”林带营造林工程实施意见
2005年“二环”林带营造林工程建设,将紧紧围绕建设生态经济市的目标,以“四环三线一园区”(环城环镇、环湖环库,河流、公路、铁路沿线,主题公园园区及周边)为重点,在保护基本农田的前提下,采取多项目捆绑、多渠道投入的运作方式来建设,为充分调动农民参与“二环”建设的积极性,确保全面完成30万亩营造林工程的任务,促进农民增收。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建设任务
2005年“二环”林带营造林建设规模为6.06万亩。其中:
1、国家退耕还林工程宜林荒山造林3万亩;
2、市级退耕还林工程造林0.5万亩;
3、无公害果树基地建设2万亩;
4、义务植树0.13万亩;
5、国家天保工程封山育林0.43万亩。
各区、市、县任务安排见附表
二、重点布局及规模
(一)国家退耕还林工程宜林荒山造林布局为:清镇市1万亩,花溪区1.2万亩,乌当区0.1万亩,修文县0.3万亩,息烽县0.2万亩,开阳县0.2万亩。
(二)市级退耕还林工程造林布局:金阳高新区(野鸭乡)0.5万亩。
(三)无公害果树基地建设布局为:开阳县0.65万亩,息烽县0.15万亩,修文县0.1万亩,清镇市0.3万亩,乌当区0.4万亩,花溪区0.1万亩,白云区0.25万亩,小河区0.05万亩。
(四)义务植树布局为:花溪区、息烽县、修文县、清镇市及金阳公园(市四大班子义务植树基地)各200亩;乌当区、白云区、开阳县各100亩。
(五)国家天保工程封山育林布局为:乌当区0.13万亩,花溪区0.15万亩,修文县0.15万亩。
三、投资概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