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永祥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安委会副主任)
杨小平 (市安监局局长、市安委会副主任)
魏金兔 (市公安局副局长、市安委会副主任)
吕 澍 (成都铁路局贵阳办事处副主任)
林佳雪 (市交通局总工)
成 员:由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经贸委、市监察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联系电话:7989147 传真:7989146)。
三、各区、市、县政府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与市政府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保持工作联系。
四、从2005年6月15日起至2005年6月25日十天内各区、市、县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辖区内对铁路、公路等交通运输设施安全大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立即制定具体的整治措施,限期解决,并列表上报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拒不整改或故意拖延的,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予以处罚。对违法违规作业危及运输安全,情节严重的企业,要依法吊销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
五、铁路、公路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加强运输安全管理和日常检查巡视,坚持早发现、早处理的原则,对可能发生各类灾害或事故的路段,及时进行整治,安排足够力量配备必要设备,加强监测监控,严防事故发生。要切实加强从业人员防洪防灾知识的培训,提高处置汛期行车及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结合《
安全生产法》、《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加大铁路、公路沿线群众和社会公众广泛宣传保护交通运输设施安全的重要意义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遵章守法,爱路护路的自觉性。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铁路、公路等交通运输设施的违法行为,确保铁路、公路运输安全畅通。
七、市政府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成1-2个督查组,深入各区、市、县进行督查,对组织不力,落实不力的单位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