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安委办《贵阳市关于保障铁路公路等交通运输设施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筑府办发〔2005〕60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市安委办《贵阳市关于保障铁路公路等交通运输设施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五年六月二十一日
贵阳市关于保障铁路公路等交通运输设施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铁路公路等交通运输设施安全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铁路公路等交通运输设施安全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确保铁路公路沿线及运输设施的安全,特制定此方案。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高度重视对铁路、公路等交通运输设施的保护工作
铁路、公路是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确保铁路、公路安全对于国民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意义重大。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铁路公路等交通运输设施安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15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铁路公路等交通运输设施安全的通知>的通知》的精神,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保护铁路、公路等交通运输设施安全的重要性,落实护路联防责任制,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铁路、公路等交通运输设施的保护工作,防范和制止危害运输设施安全的行为,对危及铁路、公路安全的取土挖砂,围垦造田,拦河筑坝,架设浮桥,采矿爆破,抽取地下水,生产储存危险品等问题,采取一次统一的全面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做好防洪及防范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和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确保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不受损失。
二、建立机构,落实责任
市政府成立保障铁路、公路等交通运输设施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翟 彦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陈鲁西 (市长助理、市安委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