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建设资金由市、区、乡及农户共同承担。其中,市级财政承担983.9万元;区、乡两级财政配套工作经费15万元;农户投工投劳折资2313万元。资金运作采取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的方式,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年度安排计划
2005年,投入经费1148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投入325万元,区、乡级财政投入8万元,农户自筹815万元。
2006年,投入经费862.5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投入154.5万元,区、乡级财政投入4万元,农户自筹704万元。
2007年,投入经费919.8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投入184.8万元,区、乡级财政投入1万元,农户自筹734万元。
2008年,投入经费254.1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投入193.1万元,区、乡级财政投入1万元,农户自筹60万元。
2009年,投入经费127.5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投入126.5万元,区、乡级财政投入1万元。
各年度投资计划具体见附表。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程顺利开展
(一)成立市级退耕还林工程领导小组,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厅、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林业绿化局、市国土局及高新区管委会等有关单位领导组成,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政策把关、督促检查和成果验收。具体领导小组成员为:
组 长:余建文(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王守超(市林业绿化局局长)
向 阳(市农业局局长)
马 钊(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张海涛(市财政局副局长)
彭玉荣(市农业局副局长)
余波强(市林业绿化局副局长)
陈 茜(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刘俊生(高新区野鸭乡党委书记)
周 伟(高新区野鸭乡乡长)
徐 刚(高新区农林水利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马钊、彭玉荣、余波强兼任,工作人员由高新区管委会、市农业局、市林业绿化局抽调专人组成,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二)确立实施主体。高新区管委会作为2005年市级退耕还林工程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区级配套资金及时到位,落实退耕土地、全面组织工程实施。市政府与高新区管委会签定目标责任书,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同时要成立专门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开展此项工作,区、乡、村要层层签定责任状,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工程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