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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消费税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7年8月27日 实施日期:2007年8月27日)宣布失效或废止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消费税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
(粤国税发[1996]046号)


  为了加强对消费税的管理,使消费税纳税申报规范化,在国家税务总局未作统一规定前,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省内资企业适用的《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填表说明。
  时间从1996年1月1日(税款所属时期)起执行。
  附件:一、《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略)
   二、《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六年一月三十一日

  附件二:
  《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

  1、本申报表适用于负有消费税纳税义务的内资企业和公民(简称纳税人)填报(不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纳税人代收代缴消费税的,也使用本表。
  2、本表“税款所属时间”,是指纳税人申报资料的所属纳税期,应填写申报资料所属的具体年、月、日。
  3、“填表日期”填写办理本表的实际日期。
  4、“纳税人登记号”栏,应按税务机关规定的登记号填写,不得自行编造纳税人登记号。
  5、“纳税人名称”应填写纳税人的法定名称(即全称),不得简写。
  6、“法写代表人姓名”,如果是非法人单位,应填写经营负责人姓名。
  7、“营业地址”应填写纳税人主要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地址。
  8、“开户银行及帐户”应填写纳税人开户银行名称及款项结算帐号。
  9、“经济性质”应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上所认定的经济性质填写。
  10、“经济类型”按工业、商业分别填写,或按主营业务的所属类型填写。
  11、“产品名称”是指纳税人生产、经营的产品品名、对一些生产、经营品种较多的企业,可按不同的税率汇总填写,但必须附产品“清单”。
  12、“适用税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目适用范围填写。
  13、“销售数量”、“视同销售数量”在填写时一并写清数量单位。卷烟、雪茄烟单位为箱,烟丝、酒及酒精单位为吨,汽油、柴油的单位为升,摩托车、小汽车单位为辆,汽车轮胎单位为套。例如:啤酒1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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