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抓好清洁生产,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针对我市高能耗、高物耗、重污染行业在工业结构中所占比重较大,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偏小、分散、资源利用率低的现状,加大推进力度,加快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资源消费结构的调整。提高生产集中度,发展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按照循环经济规划和清洁生产规划,将贵阳市开阳磷煤化工(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基地、清镇市煤化工基地和息烽磷肥基地建成生态工业基地。企业间通过产业和再生资源的横向藕合关系形成工业生态链,资源利用和企业的生产工序进一步优化,让上一道工序产生的废物成为下道工序的原料,使资源得到充分再生利用。企业要积极开展“电平衡”、“水平衡”、“能平衡”测试工作,通过测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到科学用能、合理用水,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五)依法行政
各有关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
《清洁生产促进法》和《
贵阳市建设循环经济生态城市条例》,制定配套措施和办法,依法进行管理,加强执法监督。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防止高能耗、重污染行业的盲目发展和低水平重复建设,绝不允许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向贵阳市行政区划内转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公布的《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淘汰类产业项目目录》、《当前部分行业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目录》,坚决依法淘汰和关闭严重浪费能源及各种资源、污染环境的生产企业。对新建项目、扩建项目要遵照《节能法》、
《清洁生产促进法》、《
贵阳市建设循环经济生态城市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一是,“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当包括合理用能的专题论证。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的设计和建设,应当遵守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达不到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项目,依法审批机关不得批准建设;项目建成后,达不到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不予验收。”二是,“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原料使用、资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以及污染物产生与处置等进行分析论证,优先采用资源利用率高以及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三是,“新建和改、扩建的项目,应当优先选用能提高资源使用效率,无污染或少污染的技术、工艺和设备;优先选用经过生态设计或通过环境标志认证的产品,以及经过清洁生产审核或者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