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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推行清洁生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开展清洁生产试点及推广工作

  在贵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工业园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试点。一是抓好冶金、有色、化工、建材、电力、医药等重点行业的清洁生产,2005年选择行业中基础较好、环保意识强的10--20户重点企业作为清洁生产的第二批试点企业;二是抓好对环境影响大的工业园区内的企业清洁生产试点工作;三是选择具备一定条件的企业和工业园区,开展循环经济的试点工作,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项目为载体形成资源综合利用,减少资源的消耗和废弃物的产生,实现资源的再生利用和废弃物的资源化,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

  认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按照国家《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规定,遵循企业自愿审核与国家强制审核相结合、企业自主审核与外部协助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工作。通过举办清洁生产审核培训班,培养企业清洁生产的审核队伍。在清洁生产审核中,按照一定的程序对生产和服务过程进行调查、诊断,找出能耗高、物耗高、污染物重的原因,提出减少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降低能耗以及废物产生的方案进而选定技术经济及环境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

  实施企业清洁生产自愿行动计划,企业在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自愿与经贸委、环保局签订进一步节约资源、削减污染物排放量的协议,市经贸委、市环保局将在主要媒体上公布实施清洁生产自愿行动计划的名单及节约资源、防治污染的成效,并在项目、资金、政策等方面对实施清洁生产自愿行动计划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对于取得成效的项目,列入当年贵阳市的优秀环保(产品)项目评选,对于达到协议的,将由市经贸委、市环保局向政府申请给予清洁生产企业的奖励。

  (三)抓好重点带动一般

  高度重视高能耗企业的清洁生产。贵阳市年耗标准煤5000吨以上的工业企业目前共计106户,占全市规模以上企业数的19%,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63.12%,能源消耗量占98.5%。因此推进清洁生产工作,重点在这106户企业。2005年的试点工作主要在这部份企业中选择,尤其注重发挥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作用,以带动中小企业全面实施清洁生产。

  结合《贵阳市加快环保产业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筑府办发〔2002〕40号)和《贵阳市工业企业节约能源、原材料考核奖励办法》(筑府办发〔2004〕106号)的实施,对节约降耗、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环保产业的项目在政策上给予扶持,在项目资金方面给予优先安排;加大对重点企业节约能源、原材料的考核,根据不同的节约价值和达到不同节约水平,分别对企业及主要负责人给予不同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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