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推行清洁生产的基本原则和目标
推行清洁生产必须遵循
《清洁生产促进法》及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见附件一),坚持以人为本,从我市的市情出发,以企业为主体,政府依法促进和推动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强化政策引导和激励,逐步形成企业自觉实施清洁生产的机制。推行清洁生产要与经济结构调整相结合、与发展循环经济相结合、与企业技术进步相结合、与加强企业管理相结合,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谐与可持续发展。
近期目标(2005年~2010年):2006年底,主要耗能产品综合能耗大幅度降低,电解铝、黄磷消耗指标达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66%以上,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提高10个百分点,全市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重点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基本做到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10年底,大中型骨干企业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达到或优于国家标准。
中期目标(2011年~2015年):建立企业自觉实施清洁生产的机制,健全清洁生产的政策法规体系、标准体系和服务体系,资源节约型社会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初步形成资源节约型、清洁生产型、生态环保型的新型工业化格局。两城区重大污染源实行异地改造,工业企业基本实现清洁生产,大部份规模以上企业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生态经济产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对财政的贡献力有较大程度的提高。
远期目标(2016年~2020年):循环经济发展达到全国先进水平,清洁生产能力得到极大的提高,形成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经济结构、生态环境系统。
三、近期推行清洁生产的工作重点
(一)制定清洁生产的规划、实施方案及指南
编制贵阳市清洁生产的总体规划,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制定磷矿山、医药、水泥、磷化工、橡胶加工等行业的清洁生产子规划,市有关部门、各区、市、县应制定本部门、本地区的近期、中期、远期清洁生产专项规划、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内容应包括实施清洁生产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点内容、主要措施和进度安排、重点工业企业名单以及清洁生产重点投资项目规划等。
各有关部门应按照国家制定的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组织编制贵阳市行业清洁生产指南和技术手册、制定清洁生产的标准,指导企业正确实施清洁生产和向国家有关部门申报节能、节水、废物再生利用等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产品标志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