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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2005年度贵阳市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大力推行丧事简办,倡导文明节俭的殡葬新风。一是充分发挥殡葬服务机构在殡葬改革工作中的重要载体作用,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简易、低耗的服务,积极倡导骨灰深埋、不留坟头、抛洒,不断推出树葬、塔葬和壁葬等先进的骨灰处理方式和低廉、简易的殡仪服务项目。逐步使之成为殡葬业的主流服务。二是加大殡葬改革工作宣传力度。要面向基层,面向人民群众,依托村(居)民委员会,采用各种形式宣传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新观念、新风尚。让殡葬改革工作走入社区,走入乡村,让群众宣传自己、教育自己,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和腐朽思想的影响,广泛推行丧事简办的新思维、新方法。三是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殡葬管理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使殡葬服务业按照“两个效益”并重的原则,积极引导群众丧事简办。组织开展殡葬行业优质服务活动,树立文明规范的服务理念。完善《殡葬服务须知》、《殡葬服务公约》和《贵阳市殡葬服务指南》,对殡葬经营行为进一步进行具体规范。

  (四)杜绝占道停尸办丧事和乱埋乱葬。2004年占道停尸和乱埋乱葬虽得到有效遏制,但仍有个别发生,能否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关系到我市殡葬改革工作的成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认真对待,要将查处占道停尸、丧事中的封建迷信活动落实到基层组织和具体部门,综合执法、公安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占道停尸、丧事中的封建迷信活动得到有效治理。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骨灰凭证领取制度,从源头上杜绝乱埋乱葬,当地政府和林业绿化、国土、民政等部门加强对林地、耕地的管理,加大查处力度,杜绝林地、耕地内葬坟。

  (五)建立健全殡葬服务体系,规范和引导群众科学合理办丧事。一是要加快殡葬设施的建设。各地政府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克服“等、靠、要”思想,加快殡葬基础设施的建设,尽快完善本地的殡葬设施、设备及交通工具。市民政局要抓紧做好革命工作人员公墓新址的筹备建设工作,力争早日投入使用。二是物价部门将殡葬服务收费、公墓价格纳入2005年价格管理重点工作,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民政部门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的管理和指导,继续在殡葬服务业实行行风建设和社会服务承诺制,完善和大力推行以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服务价格、服务时限、服务质量为主要内容的政务公开和社会承诺制。三是殡葬服务单位要在建筑设施、殡葬设备、队伍建设、服务质量、管理水平上下功夫,逐步建立起环境优美、管理规范、服务功能完善、文明程度较高的现代殡葬服务体系。树立优质服务的理念,做好对困难群体的殡葬服务,切实解决困难群体的困难,满足广大群众特别是低消费水平群众的丧葬需要。以优美的环境、周到的服务,公道的价格来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四是加大力度加快农村公益性墓地的建设和管理,年内要确保90%建制村有公益性墓地,农业人口死亡入墓率达90%,建立和完善公益性墓地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控制公墓墓穴面积,统一标准,搞好墓地绿化。各区、市、县民政部门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一些公益性墓地开辟树葬或骨灰深埋示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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