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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2005年度贵阳市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2005年度贵阳市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筑府办发〔2005〕43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市民政局关于《2005年度贵阳市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五月八日

  2005年度贵阳市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胡锦涛总书记在贵州视察时的讲话以及市委七届十三次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殡葬改革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统筹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确保我市殡葬改革工作在取得新突破的基础上深入发展,现就2005年殡葬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今后工作发展思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强化殡葬管理、稳步推进殡葬改革、提高殡葬服务水平、加强殡葬设施建设、规范殡葬服务市场为重点,以改革丧葬陋习、树立丧葬新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为宗旨,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当前殡葬改革工作的主要任务。巩固已取得的殡葬改革成果,大力推行丧事简办和骨灰多样化处理,杜绝乱埋乱葬、骨灰装棺土葬和占道停尸办丧事,提供优质殡葬服务,不断完善殡葬管理和服务体系。

  (一)各级党委、政府要一如既往地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认真总结前几年殡葬改革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殡葬管理体系,巩固已取得的殡葬改革成果,严防反弹,不断地推出新举措,推动殡葬改革稳步向前发展。

  (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积极参与到殡葬改革工作中来,带头节俭办丧事,自觉摒弃旧的殡葬观念,做好表率。各级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管理。对近年来出现的极个别的共产党员,甚至是领导干部在为其亲属办理丧事活动中大操大办、大搞封建迷信活动的现象及其它违反国家殡改政策法规的行为,各级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制止,严肃查处,视情节对当事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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