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煤炭局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煤炭行业技术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筑府办发〔2005〕32号)
各产煤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市煤炭局《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煤炭行业技术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五年四月六日
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煤炭行业技术改革的实施意见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我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以及国家和省一系列煤炭行业管理工作方针政策,积极创新监管机制,不断加大执法力度,行业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首先是安全生产保持了良好的势头,有证煤矿矿区环境和矿工生产生活条件有了相应改善,煤矿设施设备和开采技术水平有了较大提高,连续4年杜绝了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其次是全市煤炭产量逐年稳步增长。但是,随着煤炭市场供不应求局面的出现,一些煤矿受眼前利益驱使,片面追求生产利益最大化,延缓甚至放弃行业技术改革,致使煤矿设备失修严重,个别煤矿甚至出现肩挑背扛等落后生产方式重新抬头的现象。为尽快扭转我市煤矿生产方式相对落后的现状,推进煤炭行业实现本质安全型的转变,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精神,现提出进一步推动我市煤炭行业技术改革的实施意见。
一、继续实施煤炭行业关井扩能,不断优化全市煤炭生产结构
我市煤炭行业自2004年实施关井扩能工作以来,全市已依法关闭资源枯竭、环境污染严重、安全生产达不到要求的矿井25家。在扩能工作方面,实现煤矿生产规模从3万吨/年到6万吨/年扩能改造的有26家,为优化我市煤矿生产布局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各级人民政府和煤炭管理部门要继续加大关井的力度,积极有效地整合配置矿产资源、技术人员和设施设备,提高保留矿井的整体水平。同时,要进一步加大技术服务力度,创造条件引导煤矿实施扩能,逐步实现全市单矿生产规模以3万吨/年为主,向6万吨/年、9万吨/年为主的骨干矿井过渡,在确保生产安全的前提下,煤炭产量有较大幅度增长。
二、重点实施机械化运输和煤矿支护工艺改革
全市煤矿要认真贯彻国家对乡镇煤矿提出的“扶持、改造、整顿、联合、提高”的方针,在近年来已完成的全负压通风改造、双电源供电、变压器中性点不接地井下供电、矿用绞车提升等煤矿技术改造工作的基础上,从2005年开始,重点实施机械化运输和金属支护工艺改革,拟每年新增安装刮板运输机50个矿,新增安装金属支架10个矿,锚喷支护10个矿。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要积极做好宣传和技术服务工作,多角度、多层次培训先进产煤方式和支护方式所需的专业技术人才,逐步建立一支适应先进生产方式需要的管理与生产专业化队伍;根据煤矿实际,帮助煤矿制定技改方案,并蹲点驻矿解决技术改造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确保年度推广技改工作任务的完成。力争通过2-3年的努力,使全市煤炭生产的技术含量达到一个新的水平,逐步缩小煤矿的采煤工艺和支护工艺与我省国有煤矿配置标准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