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上,改变“评聘结合”的传统模式,坚持“个人申请、社会评价、单位使用、政府调控”的改革方向,全面推行评聘分开。同时,探索开展社会化职称评审试点工作。
三是在工资待遇上,实行岗变薪变。按照《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63号)文件规定,受聘人员岗位变动后,按新聘岗位重新确定其工资待遇。
四是规范使用临时工。单位在编制限额外,因工作需要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单位应与其签定临时聘用合同。双方按规定交纳社保费。
6、建立健全制度,做好工作总结。
聘用合同签定工作完成后,各改革单位必须切实抓好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奖惩制度、解聘辞聘制度、分配制度等后续工作。要妥善安置未聘人员,采取既要深化改革,又要尊重历史的方法,按照“新人新政策、老人老办法”、坚持“内部消化”的原则,通过“支边”、转岗安排、提前退休等方式,千方百计对未聘职工进行安置,将未聘人员安置在本单位或本系统。要在改革中不断总结经验,做好改革工作总结。
四、时间安排
改革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4月底以前)。主要完成建立机构、学习宣传、培训骨干、制定实施方案、设岗等工作。
2、实施阶段(5月至9月)。主要完成竞聘上岗、签定聘用合同等工作。
3、总结阶段(11月中旬以前)。主要完成未聘人员安置等后续工作和改革工作总结。
五、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也是事业单位自身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必要的工作经费,定期研究和指导工作,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
2、认真学习,提高认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组织广大职工认真学习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文件,提高广大职工对改革的思想认识和承受能力,为推行人员聘用制度营造良好的氛围。
3、切实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涉及广大事业单位职工的切身利益,事关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对此一定要高度重视。要按照稳步推进的要求,切实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扎扎实实工作,努力完成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