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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人事局《贵阳市2005年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要按照自身的性质、任务和事业发展的需要,科学合理设置内部岗位,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权利、任职条件和岗位待遇,实行岗位管理。设岗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因事设岗,避免设岗的随意性和因人设岗;二是要在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和各类人员结构比例及领导职务、专业技术职务职数限额内设岗;三是结合单位事业发展需要设岗。实施方案及配套细则报主管部门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并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备案。

  3、组织好竞聘上岗工作。

  对单位的中层领导实行竞争上岗,一般岗位实行竞聘或考核上岗。在竞聘上岗工作中,聘用人员首先应当从本单位现有人员中选聘。竞聘过程中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程序。竞聘上岗的基本程序:一是公布工作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工作待遇等事项;二是应聘人员申请应聘;三是聘用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四是聘用工作小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或者考核,根据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五是聘用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六是在本单位发布拟聘人员公示,并受理有关举报;七是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

  在进行竞聘上岗工作中,要注意工作方法,采取积极措施,保证符合上岗条件人员上岗,防止未聘人员比例过大。应聘人员多于拟聘工作岗位时,应采取竞争上岗方式择优确定受聘人员。

  4、签定聘用合同,实行契约化管理。

  事业单位与职工签定聘用合同,明确了单位和职工个人与工作有关的权利与义务,单位对职工实行契约化管理。签定聘用合同,一是必须符合国家和我省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规定。二是程序要合法,聘用合同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履行必要的手续才能生效。为了保证聘用工作的公平、公正,规范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维护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对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实行鉴证的通知》(黔人发〔2003〕4号)要求,聘用合同应送政府人事部门进行鉴证。

  单位行政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可采取直接聘任、公开选聘、推选聘任、选任、委任、考任等多种任用形式。上级任命的单位负责人可不签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制工人在期满前可暂不签聘用合同。

  5、加强管理。

  一是在人员“进口”上,推行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从2005年起,我市事业单位凡出现空缺岗位需补充人员,除领导班子成员、政策性安置人员及涉密岗位等情况外,一律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开招聘方案须报主管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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