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河南省2007年化肥、“三夏”农用油品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的通知
(豫发改办传真[2007]20号)
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经委(企业服务局、工业经济发展局),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豫有关单位:
目前,农业生产正值繁忙季节,“三夏”也即将来临,做好今年我省化肥、“三夏”农用油品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对夺取粮食丰收,增加农民收入,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生产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国家10部门《关于做好2007年化肥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就2007年我省化肥、“三夏”期间农用油品供应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我省化肥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化肥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采取一系列措施扶持化肥企业生产发展,稳定供应价格,对促进我省农业生产发展、保障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积极作用。最近,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做好当前化肥生产供应和开展农资价格检查分别下发了通知。望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采取措施,把我省化肥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做实做好。
二、落实化肥生产流通各项政策,加大化肥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国家及我省出台的对化肥生产企业各项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开足马力增产化肥,以满足省内外市场需求。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通过计划外等名义对化肥生产用电、煤、天然气等原材料实行价外加价或其他方式变相加价。化肥生产企业及经销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制定的化肥价格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化肥销售价格,增加农民负担。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结合《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检[2007]284号)文件要求,继续加大化肥价格检查力度,保证化肥价格政策落到实处。
三、继续做好保障化肥生产供应的各项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我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做好当前化肥、农用柴油生产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07]647号)要求,继续组织协调好化肥生产用煤、电、天然气等原料供应,优先满足化肥生产需求。铁路部门要继续把化肥及相关原料的运输摆在优先位置,加强日常组织调度工作,采取措施减少目前我省化肥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