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负责公路建设项目工程进度汇总上报工作;
9、组织公路建设项目的交工验收;
10、严格执行党风廉正建设的有关规定,实行廉正建设责任制;
11、加强安全思想教育、管理和措施落实,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市发改委和区、市、县发改局职责:
1、做好建设项目的综合计划,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高效运转原则,作好项目审批工作,负责项目竣工验收。
2、参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和管理,及时调处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工程调整和概算调整。
3、按照《
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依法做好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监督管理。
4、要尽量避免占用基本农田,对未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项目,发改委(局)不予审批。
(三)市和区、市、县财政局职责:
作好县乡公路建设中财政性资金的调度与拨付工作,加强其它资金筹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四)市和区、市、县国土资源局职责:
依法查处侵犯公路土地使用权和侵占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为公路建设提供服务。
(五)市和区、市、县监察局职责:
依法查处工程建设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工程建设有序进行。
六、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加强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
县乡公路和贫困村村公路建设的主要目的是为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服务,按《
公路法》第
八条第三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工作……,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因此,必须充分调动区、市、县及乡镇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积极性,发挥各自的作用,共同推进县乡公路和贫困村村公路建设工作。根据我市县乡公路和贫困村村公路建设资金主要由市和区、市、县两级财政安排的实际情况,要将公路建设资金纳入每年的财政预算。市和区、市、县两级财政要加强资金的筹措和调度,发挥筹措建设资金的主渠道作用,广开门路,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