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表彰2005年度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赣劳社察[2006]1号)
各设区市劳动保障局:
2005年我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劳动保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
江西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职责,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劳动保障监察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一年来,我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按照省厅年初工作目标,认真开展农民工权益保护、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劳动合同签订、禁止使用童工和技术工种持证上岗等专项执法检查及劳动保障年审工作,特别在农民工工资追讨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切实维护了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为改革发展稳定和构建和谐平安江西起到了积极作用,圆满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同时,也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了树立典型、推广先进,进一步推动我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开展,经考核评比,决定授予以下单位和个人为2005年度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称号。
一、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先进单位
萍乡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南昌市劳动监察处
吉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宜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九江市浔阳区劳动监察大队
吉安市吉州区劳动监察大队
崇义县劳动监察大队
二、劳动保障监察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先进单位
抚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赣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三、劳动保障监察统计工作先进单位
九江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先进个人
南昌市劳动监察处:战建军 鞠正芳
南昌市青云谱区劳动监察大队:汪 旋
九江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宋 云
瑞昌市劳动监察大队:柯木生
赣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许 溶
兴国县劳动监察大队:许祖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