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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统计局关于对“1+6”文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

深圳市统计局关于对“1+6”文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
(深统办〔2006〕62号)


各处、室、队、中心: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行政责任体系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及六个配套文件及六个配套文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深府办〔2006〕192号)精神,11月28日至12月8日,市政府办公厅、监察局、财政局、人事局、审计局、法制办将联合对市政府直属各单位贯彻落实“1+6”文件的情况开展检查。为做好迎检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先进行自查。现就进行自查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的内容

  1、部门和岗位责任制度的建立健全。实行层级目标管理的情况;建立岗位责任制度情况。(各处、室、队、中心)

  2、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完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情况,落实重大事故或重大事件行政机关责任检讨制度的情况。(办公室)

  3、行政过错行为的调查处理。受理行政效能投诉、查处行政过错行为、执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报备制度等情况。(办公室)

  4、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有关情况。(法规处)

  5、健全政务督查制度及机构、开展政务督查工作的情况。(办公室)

  6、落实“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的其他情况。(各处、室、队、中心)

  二、自查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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