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表彰2006年度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赣劳社察[2007]2号)
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6年,我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在劳动保障部的具体指导和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劳动保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劳动保障监察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一年来,我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按照省厅年初工作目标,认真开展了劳动保障年度审查、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劳动合同签订、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农民工权益保护、禁止使用童工等专项执法检查,特别是在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执法检查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发挥了积极作用,圆满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同时,也涌现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动我省劳动保障监察各项工作,经考核评比,决定授予以下单位和个人为2006年度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称号。
一、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先进单位
宜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九江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南昌市劳动监察处
萍乡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抚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二、劳动保障监察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先进单位
赣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吉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新余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上饶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景德镇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三、先进个人
南昌市劳动监察处:邓文辉 鞠正芳
南昌市西湖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龙 冰
进贤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熊跃国
九江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陈东辉 张宏志
九江市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杨国仕
星子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胡生铭
赣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黄观良
赣州市章贡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叶 平
赣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戚本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