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洪安办字〔2005〕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红谷滩新区、江西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英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5年国庆节即将来临,期间正值我市金秋经贸月。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节日安全生产责任
国庆长假期间,是事故的易发时段。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做好国庆长假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逐级建立健全严格的节日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做到分兵把口,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要针对节日长假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立足超前防范。对于思想不重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疏于预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等安全生产工作的不作为行为和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查处;对在节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直接和相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厉追究责任。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排查事故隐患
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全市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整治行动,按照《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洪安字〔2005〕8号)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节日前和节日期间的安全检查。要深入实际和一线,到矿山场点、生产车间、景区景点、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水域等安全生产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进行检查。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防止走过场。要尽量采取邀请相关专家参与检查的方式,进行科学检查、细致检查。确保通过检查能真正找准问题,发现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盲区和盲点。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进行治理。整改工作要有具体的实施方案,要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措施和经费等。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跟踪了解情况,促进整改措施的落实。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制定监控措施,落实专人负责进行监控,做到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