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物价局关于建业教育产业公司所属中小学及幼儿园有关收费问题的批复
(郑价费函〔2007〕49号)
建业教育产业公司:
你公司《关于所属中小学及幼儿园收费调整的请示报告》收悉。根据省发改委、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经成本审核,结合同等学校收费水平,同时考虑到学生的实际承受能力,经研究对你公司所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有关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高中生收费标准如下: 9000元/生/年;
二、初中生收费标准如下: 7000元/生/年;
三、小学生收费标准如下: 5000元/生/年;
以上收费不含交通、餐费、服装等费用,如需收取则应对外公示,不得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