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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07年深圳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深圳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07年深圳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深统通〔2007〕18号)


各区统计局、市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2007年深圳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2007年深圳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制建设,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统计,为全市统计改革和发展提供重要的法制保障,根据全国、全省和全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及工作部署,2007年我市统计法制工作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

  一、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

  (一)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充分认识统计系统推进依法行政的重大意义,把依法统计作为一项全局性的工作认真抓好,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二)适应统计改革和建设的新形势,牢固树立法制工作服从服务于中心工作,保障数据质量的大局意识,切实转变工作观念,要从单纯查办违法案件向推行综合执法转变,从统计部门单独作战向与有关部门联合作战转变;要从开展集中执法大检查向实行经常化、制度化的执法检查转变,从单纯注重惩处违法行为向预防、监管、教育、服务与惩处并重转变。

  (三)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近年我市各级统计部门在依法行政、依法统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依法统计已经形成。2007年市、区统计行政部门要制定《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执行《统计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办法》。要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及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监督。省统计局已经对统计执法职权依据、范围等重新进行界定,要按照省统计局的要求依法界定执法职责,规范执法程序,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二、加大查办统计违法案件力度,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四)根据省统计局、省监察厅等部门的联合部署,我市今后每四年由统计、监察、法制等部门联合开展一次针对全市主要行业、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的联合执法大检查,坚决打击统计上的弄虚作假行为,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可信。我市今年的执法大检查将于6-8月份开展,各级统计部门要把效益深圳和民生净福利统计、农业普查、节能降耗统计、服务行业统计作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下大力气查处统计上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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