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郑州舞蹈戏剧中等专业学校有关收费问题的批复
(郑价费函〔2007〕50号)
郑州舞蹈戏剧中等专业学校:
你校《关于申请办理收费许可证的请示》(郑舞戏[2007]08号)收悉。根据省发改委、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精神,结合同等学校收费水平,同时考虑到学生的实际承受能力,经研究对你校有关收费标准批复如下:学历制中专学费标准为5500元/年/生;住宿费标准为600元/年/生;以上收费试行期一年。不得收取其他费用。请你校做好收费公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