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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物价局关于登封市嵩阳高中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登封市嵩阳高中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郑价费函〔2007〕52号)
登封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登封市嵩阳高中学生住宿收费标准的请示》(登价字[2007]34号)收悉。根据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住宿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4]1730号)精神,经成本审核,结合同等学校收费水平,同时考虑到学生的实际承受能力,经研究对该校学生宿舍楼收费标准批复如下:每生每期150元。不得收取与住宿相关的其他费用。请你局做好《收费许可证》变更和学校收费公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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