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卫生局关于郑州市儿童医院改建病房楼床位费标准的批复
(郑价费函〔2007〕64号)
郑州市儿童医院:
你院《关于改建病房楼增加床位的请示》(郑儿童[2007]46号)收悉。鉴于你院患儿住院床位需求量很大,根据豫计收费[2003]1642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医疗服务水平和病房设施,经研究,现对你院改建病房楼床位费批复如下:
一、四人以上间(外科7间、35张床)、(内科13间、73张床)
房间设施:卫生间(便池、洗涤盆)、中央空调、不锈钢高档病床、输液架、中心供氧、新风换气系统、紫外线消毒灯、椅子、电话、不锈钢床头柜、物品柜。
15元/床·日。
二、原有的四人间及以上床位费仍按豫计收费[2001]1018号文件的收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