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抽样方法
本次调查采用分层、三阶段、与大小成比例(PPS方法)的随机等距法抽取调查样本。
以区为单位进行分层。样本抽选工作在每一层内独立进行。各阶段抽样单元确定为:
第一阶段:分区抽选一级样本单元(社区);
第二阶段:在中选调查社区抽选二级样本单元(小区);
第三阶段:在中选调查小区抽选三级样本单元(住宅)。
第一阶段抽样,即在层内首先抽选调查社区居委会,需要将原村委会剔除,再将每层中街道和镇的社区居委会直接集中起来,统一作为一级抽样单元(或初级抽样单元)。该阶段已由市局城调队完成,具体抽中名单见附件1(2007年深圳市城市住户基本情况调查中选社区名录);第二和第三阶段的样本由各区负责抽选,即先在中选调查社区抽调查小区,再抽调查户。小区是指社区内由道路、桥梁、河流、建筑物等自然围成的小区域。对抽中的小区画住宅分布图,统计住宅总数,用随机等距方法抽选调查住宅。各阶段抽样框的编制方法和抽选方法详见附件2(2007年深圳市城市住户基本情况调查抽样方法)。
五、调查内容
(一)住户基本情况;
(二)住户成员基本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3(2007年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问卷)。
六、数据采集与上报
(一)数据采集
本次调查采用调查员入户访问形式搜集资料。入户访问时间是2007年7月。调查数据的报告期是2007年上半年和2007年6月。
问卷中有关家庭部分问题和个人意向性问题应选择家庭主要经济支撑者回答。对于不成功访问户,要直接或间接搜集其概要信息填入调查问卷,不能用其他户来代替。这与以往对不成功访问户用近邻户代替的做法不同。最终访问户数应等于调整后的样本量。
调查中如遇到一宅多户的情况时,可从中随机抽选一户进行访问。遇到一户多宅的情况时,如果抽中的本住宅是常住地,则继续进行调查;如果本住宅是偶然居住,则放弃调查,作为空户处理。
(二)数据处理及上报
数据处理软件由国家统计局组织编写,数据录入工作由各区完成。
2007年9月17日前,各区应将检查无误的数据上报市城调队;